|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陈 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企业要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强做优做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中央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创新发展新理念、实施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部署的骨干力量。因此,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供给,进一步强化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使命担当意义重大。 顶层设计不断优化 近年来,我国加快部署政策链条和顶层设计,促进中央企业集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中央企业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我国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通过设计“两利三率”指标体系、设定中央重点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低值、设立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榜单等举措,持续提升中央企业对创新投入和布局的重视水平。2022年至2024年,中央企业研发投入已连续3年突破万亿元,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研发投入比重达到8.8%。 二是中央企业人才创新活力持续激发。我国加快落实、推广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特殊工资管理、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等政策,纵深推进科技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破除制约人才创新活力的制度藩篱。截至2024年底,中央企业科研人员规模达144.3万人,一批央企专家进入国家科技专家库。 三是中央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我国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决策、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等方面的引领支撑作用,强化中央企业统筹产业链部署、牵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和使命。目前,已有58家央企承建97个原创技术策源地,16家央企成为链长企业,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关键领域组建创新联合体24个,央国企科创债发行数量和规模占比均超过九成。 政策仍存卡点堵点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仍面临政策间矛盾冲突、政策缺位和错位、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等问题。 一是多重目标下,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协调难。中央企业首要目标是提质增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创新具有高风险、高不确定性,多重目标下的政策冲突影响中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例如,我国对中央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持“鼓励、支持、奖励”态度,但没有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资产处置程序和容错机制,相关负责人为防止触碰国有资产流失红线,在行动上更倾向于规避风险。 二是模糊定位下,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精准性不高。中央企业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等存在较大差异,现有政策未厘清不同类型中央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方式和在创新链上的定位差异性。例如,投资类中央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间接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但现有研发投入视同利润政策未区分研发投入用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还是投资活动等,难以起到精准化激励效果。 三是细则缺失下,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落地难。现有政策指导性、原则性的意见办法较多,缺乏政策落地的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部分政策实施效果不佳。例如,创新专项考核对技术创新成果的质量、竞争力及影响力缺少合理的指标引导;中央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需求凝练、立项评审、应用推广等关键环节的机制尚不明确等。 系统布局破解创新难题 新时期,应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任务,系统布局,整体谋划,以改革创新破解中央企业科技创新难题,推动中央企业更好履行科技创新使命担当。 一是优化突出创新核心地位的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机制,细化可视同利润的研发投入统计口径,健全主要行业分类的差异化目标管理和考核实施办法。完善高风险、长周期创新活动体系化支持政策,将中央企业与政府部门共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基金的资金直接计入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研究费用。推动中央企业创新专项考核向企业科技创新竞争力倾斜,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有效运营***价值、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指标的考核,完善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率评价体系。制定中央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细则,厘清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监管机制等问题。 二是完善中央企业科研人员及***者评价激励政策。打造符合产业界特点的国家高端人才称号及荣誉体系。对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科研骨干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实行个性化、多样化薪酬制度,灵活开展股权分红、员工持股跟股、员工期权、超额利润分享、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扩面,赋予科技人员获得收益按“资本利得”归属,形成个人和单位利益高度绑定。加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奖励力度,将创新精神和能力作为中央企业***者选用提拔的重要考量因素。细化科研人员容错免责具体条件、评判依据及复核流程,明确勤勉尽责前提下的免责情形,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三是构建中央企业与国家联动科技攻关机制。完善中央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机制,扩大面向中央企业征求需求和意见的范围,明确中央企业专家参与比例。扩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的覆盖范围,探索有效的基础研究校企合作模式。支持中央企业深度参与国家创新平台建设,共同凝练科学问题、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中央企业依据产业需求主动策划、组织科研项目,用好创新联合体等抓手,引导高校院所、大中小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联合攻关,完善将企业项目上升为国家项目的机制。 四是打造中央企业主导的产业创新生态。支持中央企业主动谋划、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引导中央企业配套中试应用基金。优化央企创业投资基金“长周期”“算总账”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中央企业采购“三首产品”绿色通道,对率先应用“三首产品”的中央企业和决策人员进行考核加分,在成果应用产生的经济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应用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物质奖励。系统推进中央企业应用场景清单征集发布、重大场景项目策划设计、场景供需对接路演、场景创新品牌打造与生态构建,探索将应用场景创新纳入中央企业考核评价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向科技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放更多场景机会。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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